3. 张某是一位个体经营者,因生意关系与同行发生争执,动手将对方弄伤,但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而且危害不大,因此并不追究法律责任。对此我们应该做如下理解()
A.张某的行为是犯罪但不以犯罪论处
B.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法院为了安定团结而采取的特殊策略
D.张某贿赂了相关执法人员从而免于处罚
3.【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其中的“不认为是犯罪”是指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而不是说构成犯罪不作为犯罪处理。因此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选项B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编辑:zhangyu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