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毕节赫章检察院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7人)
因工作需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7名。
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学历要求
(1)报考01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报考02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采编与制作 、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及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3.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并符合公务员招考体检要求,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1日至2005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5.报考01岗位的,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
6.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7.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8.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9.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6.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8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2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受理网上报名或电话报名。
(三)报名地点:贵州省纳雍县居仁街道办事处政法园区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8办公室。
(四)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1.《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2份(打印签字);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临时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与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发放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填写好并盖有学校相关印章的《就业推荐表》(表上注明全部课程合格)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1份;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五张;
6.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材料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等。
(四)资格审查
由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程序。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应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聘用工作全过程。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
(六)准考证发放地点:贵州省纳雍县居仁街道办事处政法园区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8办公室。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报考01岗位人员,考试由速录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组成;报考02岗位的人员,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一)速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名者听音打字能力及中文录入速度。录入速度在60字/分钟以上且准确率在90%以上,速录技能测试方为合格。速录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由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进行,测试范围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相关知识。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及公文写作。笔试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由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参加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1:3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以公告形式予以公示。
速录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地点、时间见准考证。考试成绩及聘用等相关信息在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网址:http://www.gznayong.jcy.gov.cn/
微信公众号:“纳雍检察”
五、体检
按照聘用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不能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组织实施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依次递补。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年限一般不少于1年,并签订书面承诺书。
九、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本院同类聘用人员相应标准发放或缴纳。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院检务督察和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及重要事项等均在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保持关注。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预留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辅导或者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纳雍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3521676 18076098006(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0857—3630315
附件:
附件2.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表 .doc
附件1.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0日
原文标题:纳检动态_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
文章来源:http://www.gznayong.jcy.gov.cn/njdt/202305/t20230510_4132362.shtml
(编辑:zhangyu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