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计划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计划
学院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岗位信息详见《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遵义市所辖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市属逆向流动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编在岗取得公务员身份并登记(含参公登记)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本人愿意放弃公务员身份的,可以参加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
5.具有3年及以上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基层工作经历;
6.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且截止报名时,在编制所在单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
7.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未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符合拟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在组织处理影响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选调的。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23年10月8日计算。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新蒲校区8号楼8111办公室,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具体步骤: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电子版后打印一式三份并签字确认,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时提交。
报考者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及考试时间、地点(https://www.gzhtzy.edu.cn/gzhtzy_homepage/)。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可进行考试,否则取消(或调减)选调岗位。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不到30人的,可以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
如果进行笔试的,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面试人数按岗位选调计划数5:1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足5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考试由学院牵头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考场设置、命题、试卷管理、阅卷、考务信息管理及安全保密等有关要求,并拟定工作实施方案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开展。
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学院将考试成绩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以恰当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须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考察人选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2:1确定(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选派2人以上组成正式干部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明确考察结论。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综合面试成绩及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经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体检
拟选调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
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的,在进入考察环节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体检。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
由学院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的拟选调人员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及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岗位是否从考察范围人员中递补拟选调人选,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补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学院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是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基层选拔优秀工作人员的重要方式,在学院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选调方案及回避政策,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违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解释权归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未尽事宜由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3235198(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23235210(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
2.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1日
附件1.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docx
附件2.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下半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zhtzy.edu.cn/gzhtzy_homepage/contents/99/47968.html
(编辑:li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