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更好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和《中共织金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织组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中共织金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委托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7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172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1.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x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诚实守信、待人热情、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廉洁奉公、能遵守社区相关规章制度;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1月9日及以前出生)、40岁及以下(1982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3)在织金县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3年11月9日)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2019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职):(1)退役军人;(2)在织金县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3年11月9日)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3)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4)2019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7.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表》(2023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报名,2023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截至2023年11月9日仍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发布。
(二)报名要求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织金县零工市场(织金县河滨路1至13号门面(织金县第六中学停车场旁))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初审期间,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通过的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电话联系进行反馈)。
报名所需材料:
1.《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一份;
2.《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份,除签名(加按手印)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
3.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
4.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6.“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在织金县内服务期满的相关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和考核合格的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7.“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确认的《退伍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限“织金建档立卡脱贫户”岗位须提供证明一份;
9.“近5年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 缴费
报名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下午6:00前缴费,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因本人原因未领取准考证或者缺考的概不退费)。报名费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代收。
(六)准考证领取
领取笔试准考证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织金县零工市场(织金县河滨路1至13号门面(织金县第六中学停车场旁))
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请以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最新通知为准。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此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若身份证不慎遗漏或者丢失及其他客观原因未带的可出示驾照、电子身份证相关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笔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或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公布。未完成笔试科目、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安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与岗位计划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宜具体详见织金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或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向社会公示。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2.总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或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招聘街道具体负责实施。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给予递补,该岗位人员替补完的从该报考单位的其他岗位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给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或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街道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薪酬
(一)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给予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工作者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薪酬标准按照《中共织金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织组发〔2022〕1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7633116织金县党员教育服务中心
0857—8709249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57—7621337织金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组
(二)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要求,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织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简章、信息等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密切关注招聘相关简章。如因考生未阅读简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织金县城市社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另行通知。
(五)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特别提醒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招聘实施各环节时间的,将在织金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另行通知。以防电话联系不上请报名人员关注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
附件:
1.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x
2.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xls
3.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docx
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原文标题: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zzhijin.gov.cn/zwgk/zdlyxx/wgjy/jycy/202311/t20231102_82915993.html
(编辑:li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