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1〕11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具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要求等见《福泉市2024年8月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未参加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限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6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表,福泉市就业局咨询电话:0854-2229053。
福泉市2024年8月份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表.xlsx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