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次)拟公开招聘10个全日制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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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全日制城镇公益性岗位职位表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次)
根据《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季度进行开发和动态管理的通知》(2021-60)文件要求,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次)计划在全县开发10个城镇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共7天。
(二)报名地址:各用人单位办公地点。
(三)其他信息: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相关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报名流程
(一)资格审核阶段
1.初审:用人单位按照本通知及附件审核要求,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后,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一份送县就业局复审(各用人单位自留一份材料备用)。
2.复审:县就业局在用人单位初审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复审,并于11月21日前将复审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复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复审不合格的将报名材料退回原单位。
(二)招聘阶段
用人单位的招录岗位和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体检,并要对面试结果、体检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需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公示期结束后将公示结果一份送县就业局备案。
(三)聘用及签劳动合同
1.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全日制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1660元。
2.各用人单位要按月为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按季度向县就业局申报全日制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费补贴。
3.各用人单位要在12月5日前将与拟聘人员签订《全日制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报县就业局备案,对不签订规范合同或未按程序开展备案的将不予补贴。
四、报名条件和注意事项
报名者需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填写《天柱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并提供人员类别要求的其他印证材料进行报名。每户家庭只允许一人进入公益性岗位,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公益性岗位。
附件:天柱县全日制城镇公益性岗位职位表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次)
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3日
原文标题: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次)拟公开招聘10个全日制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tianzhu.gov.cn/xwzx/tzgg/202411/t20241113_86061913.html
(编辑:li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