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相关专业证书。
3.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二级乙等)。
4.身体健康,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3)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4)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从事教师行业工作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